張智霖近百萬廣告酬勞被私呑 前女經理人罪成還押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03 12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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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被告梁雅詩(右)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蕭定一旗下中國3D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總經理 ,及曾擔任藝人張智霖經理人的梁雅詩(43歲),涉在4年前就3份張智霖共價值約710萬元的代言合約,私呑逾92萬元,她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,今就3項詐騙罪被裁定罪成。法官決定先為被告的5歲女兒索取社會福利報告,押後至8月17日判刑,期間被告須還押。

法官指,認為控方證人蕭定一及張智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,並道出真相,張智霖亦沒有動機及原因要誤導法庭,決定接納兩人的證供。相反法官指,被告自辯時的版本是為推卸責任,她是唯一一名負責處理涉案合約的人士,故她稱忘記了合約的實際價值是不可信。法官又指,被告曾在WhatsApp 承認做錯事及向公司還款,她須就涉案的所有虛假合約負責,裁定她向公司遞交虛假金額的合約並意圖詐騙,導致永霸損失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育有一名5歲幼女,被告還押後將由被告的母親照顧女兒,因任職中港司機的丈夫未能照顧,法官應辯方要求先為其女兒索取福利報告再判刑。辯方又指,被告為人善良,品格良好,曾捐款約20萬予內地慈善機構興建學校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14年與Ogawa Health Care International(HK)Limited的飛達廣告(香港)有限公司,簽定以480萬合約,由張智霖出任品牌代言人,但被告向永霸投資有限公司交出一份虛假合約,指收取388萬元費用。被告亦向香港寶潔有限公司聲稱,張智霖的代言人費用為200萬,惟永霸只收取160萬後,被告向寶潔稱不用支付餘下的40萬。另外被告又向Reebok簽定合約,張智霖的代言人費用為30萬,但向永霸交出虛假合約,稱只收取了20萬。